“网络多媒体艺术”概述
作者:吴鸿 来源:美术同盟 添加时间:2006-5-25 14:16:51网络艺术是产生于数字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环境发展到一定程度下的产物,它融合了数字处理技术、现代通讯技术、网络传输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学科知识,具有明显的跨学科“杂交”的形态,它的交流方式主要是通过数字图形和声音信号在国际互联网上来传播。
但是,我们在强调它的跨学科边缘“杂交”的同时,也不要使它成为一个“技术至上”的具有神秘主义性质的东西。这是因为,一,它的创作方式往往是具有跨学科的“工程”式的分工协作性质。它通常会由艺术家来主导,再由一个制作班子来完成,这里面往往会包括那些专门的技术性人才,由他们来负责具体的技术制作工作。二,这里面占主导地位的艺术家必须要具备一定的相关学科的知识,但是,他不一定要成为专门性的技术人才。就象油画家要了解油画材料的技术特性,但是,不一定要成为专门性的油画材料的制造技术专家一样。
2) 基本的内涵与外延
所谓的“网络艺术”,我把它分为广义的与狭义的两种。
广义上的“网络艺术” 是指一切能与网络发生关系的形式都称之为广义的 “网络艺术”。这里面,一是包括一般的能在网络上传送的用数字技术处理的声音、图片、网络动画以及视频录像等。二是把一些把网络生存状况,或者说把所谓的“网络文化”作为表现对象,但是其表现形式也有可能是用相对于“网络多媒体艺术”形式而言的传统艺术形式来表现的。
狭义的“网络多媒体艺术”我认为必须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首先它必须要具备能在网络上传播的可能性,这里面我是把它区别于一些不能经过数字压缩技术来实现在网络上的自由传播,而只能用CD—ROM的形式来储存与播放的数字艺术形式。但是,网络技术(这里面包括硬件与软件的技术)与网络环境的发展日新月异,所以说这个标准也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也就是说,今后在网络上能实现什么样的传播可能性,我们目前无法估计。所以,我说的这个标准只能是依据目前的网络技术条件,能在网络上自由传播的内容。二是它要具有一定的“互动性”。所谓“互动性”,简单的说,我们每天上网点击相关链接,而弹出新的浏览窗口,就是最简单的“互动性”。但是,我们这里所说的“互动性”不是仅仅指这种简单的互动性,而是要能通过参与者的加入,影响到作品的呈现过程以及最终的呈现方式,从而最终实现自由的联结性和转变性(也就是观众的参与性)。三是作品要具备一定的观念性,要表现作者独特的社会体验和生存体验经验。这里是要区别于一般的在网络上具有一定互动性的、简单的游戏类作品。在视觉经济的时代,大众和商家在市场利益的驱使下积极开发的是作为“消费性浏览”的互动性多媒体,而艺术家提出的问题是——多媒体系统会如何浏览“我”?人工智能能如何探究人类意识?“我”的内部神经网络与广布全球的科技网络之间的界线又在哪儿?
它的外延主要是指这类作品的表现形式与呈现方式,这里面包括有与装置形式结合起来的“网络装置艺术”,有与多媒体技术结合起来的特指的“网络多媒体艺术”,有生命遗传技术结合起来的“网络虚拟基因遗传艺术”,有与生命工程技术结合起来的“网络数字智能生命艺术”。有与行为艺术结合起来的“网络行为艺术”……,统称为“网络多媒体艺术”。
3)“网络多媒体艺术”的公共性与反公共性的问题。
就像“网络是打破了时间与距离限制,实现了全球化资源共享的一种交流方式”那样,“网络多媒体艺术”也打破了传统的在特定地点与特定时间中的作品展出方式,任何一个人,他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他具备了必备的上网条件与交流技术,他就可以参与到作品的互动过程中,所以,从这一点来说,“网络多媒体艺术”是具有最广泛的公共性的表现形式。
但是,上面说到的“必备的上网条件与交流技术”也从另一个方面提出了“网络多媒体艺术”的反公共性的一面。
这里面又可以从两方面来看,首先能登陆网络是参与“网络多媒体艺术”最基本的一个条件,那么它就要同时具备网络环境和数字信息下载工具。另外一方面,我们说到的“互动性”,也有两种,一种互动性其实是作者设定好的“互动性”,就像我们简单的点击、打开网页,这实际上是由作者事先设定好了的假设的“互动性”,一切都在作者的事先控制之间。而如果我们要实现更高级、更自由的“互动性”的话,就必须要具备更专业的电脑与网络知识,但是,这些又控制在少数掌握了一定的专门技术的人的手里,对一般的普通人来说,是不可能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掌握这些技术的。这就说明了它的所谓“反公共性”或者“有限的公共性”的一面。
但是,还是像我上面说到的那样,网络技术与网络环境的发展有很大程度的不可预见性。一是网络连接工具的不断小型化便携化与多样化,在未来一定会能实现更加方便的网络连接。二是网络环境的不断优化将会使我们通过网络传输的方式更便捷(例如无线网络连接技术的发展,将会使我们在任何地方都能方便及时地连接到网络上)。三是一切电脑技术(包括硬件与软件技术)的发展总是以功能多样化、操作简单化为目标,在未来,上面提到的那些专门性的技术也将会更方便一般大众的操作。
4) “网络多媒体艺术”将会对我们一般的对于“艺术”的概念产生那些影响?
一,它将会进一步模糊所谓“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界限。现在在网络中传播的很多“网络多媒体艺术”不管从它的最初创作动机或是最终的呈现效果来看,都有很强的“游戏”的成分在里面。数字艺术中关于“交互”的随意性,以及“复制”的无差别性,都将对我们传统的基于手工操作的关于艺术的“经典性”提出疑问。
二,它将改变我们的传统的艺术品的陈列与展出方式,不一定要在一个具体的现实空间中来进行收藏、陈列与展出。它也将不一定要具有一个有实体的作品形态,可以将一切以虚拟的方式来实现。
三,它将对我们一些传统的关于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原创性”的概念提出疑问。比方说,有的作品是由一个制作集体来共同完成的,或者是在网络上由众多的网友不断参与的情况下来完成的。就像Linux操作系统的完成过程那样,是一个开放式的,由众多的不同身份、不同国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同参与的过程。
四、更加强调了使用者与消费者的重要性。在艺术方面,个人表达与个人创意已经由艺术家个人延伸到了观众,人们对艺术家的要求不再是创作动人的内容,而是设计环境、空间、框架,让观众能够参与其中;艺术家现在所做的不再是在现实世界中取样以反映他的个人观点,而是构造网络“框架”,任由观众在其中创造自己的世界,让个人能充分利用网络空间的自由,有能力建构自己的现实,重新自我创造。——这些正是互动网络的重要性所在,也是数字革命真正的意义在。
五、将打破以艺术家——画商(画廊)——收藏家为主的旧式艺术流动模式。相较于传统艺术中的技法传承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经典性”封闭惰性,“网络多媒体艺术”似乎更容易接受科学的新发现与新尝试。同时,互动性传播系统中人与人的亲密关系、以及全球网际网络中心智之间的互联性,意谓着一种新型态的精神性的出现。艺术家们需要与科学家、高科技人员以及企业建立有意义的联盟。这不仅挑战与测试人类的创造力与想象力,而且更提供我们编织甚至实现幻想的可能性。